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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障处2019年中地建设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5-27

项目编号:2019XNTP-HQ-004 

一.采购条件 

后勤保障处2019年中地建设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谈判公告,项目采购人为长春中医药大学,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谈判的方式选定合格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后勤保障处2019年中地建设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2.2采购内容:后勤保障处2019年中地建设改造工程项目、节水改造工程项目、节能监管平台三期建设项目 

2.3项目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净月校区 

2.4服务期限:2019年度。 

2.5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法规、行业标准。 

2.6采购预算:1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谈判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单位; 

3.2人员要求:土建1人、电气1人、水暖1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拟派监理工程师均应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需提供复印件加盖谈判人公章,原件备查,工作量大部分在假期,不施工期间监理人员可以不到场。 

3.3外省单位需在吉林省有办事处方可参加谈判。 

3.4联合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谈判。 

3.6谈判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谈判将被作为无效应答文件被拒绝。 

3.7当因供应商所报优惠率相同时,将对优惠率相同的各供应商谈判文件按下列各项排列先后顺序评定成交供应商。标准如下: 

企业资质:以企业资质高者优先考虑。 

注册资金: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依据评定。 

经营规模:以供应商提供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为依据评定。 

同类项目经验和业绩:以省级及以上合作单位采购合同为依据评定。 

3.8如确定监理公司后,在监理过程中存在工程质量监管不严、不能及时完成我方委托的监管任务、不能认真履行监理职责、不能胜任本专业监理任务的监理公司需按我方要求及时更换能胜任的监理人员。 

四.谈判报名 

4.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9年5月27日至2019年5月29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谈判所需材料:企业资质、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企业业绩(以上材料为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谈判商务文件(一正两副)到长春中医药大学后勤保障处领取。 

五.谈判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5月30日16时。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后勤保障处(净月国家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有权另行组织谈判。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9年5月31日10时。进行谈判,长春中医药大学后勤保障处(净月国家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届时请各供应商委派代表出席并携带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长春中医药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网》《长春中医药大学后勤网》上发布。 

采购人:长春中医药大学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净月街道博硕路1035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431-86172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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