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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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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障处2019年防雷检测委托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5-27

项目编号:2019XNTP-HQ-003  

一.采购条件  

后勤保障处2019年防雷检测委托服务项目谈判公告,项目采购人为长春中医药大学,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谈判的方式选定合格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后勤保障处2019年防雷检测委托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2.2采购内容:净月校区、东民主校区房屋及附属建筑防雷检测。  

2.3项目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净月校区、东民主校区  

2.4服务期限:2019年度。  

2.5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法规、行业标准。  

2.6采购预算:5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谈判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谈判人应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乙级以上资质。  

3.3近三年内至少有类似项目的服务业绩(要求提供支持性证据)。  

3.4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有类似项目的服务业绩(要求提供支持性证据)。  

3.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谈判。  

3.7谈判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谈判将被作为无效应答文件被拒绝。  

四.谈判报名  

4.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9年5月27日至2019年5月29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谈判所需材料:企业资质、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企业业绩(以上材料为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谈判商务文件(一正两付)到长春中医药大学后勤保障处领取。  

五.谈判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5月30日16时。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后勤保障处(净月国家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有权另行组织谈判。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9年5月31日9时。进行谈判,长春中医药大学后勤保障处(净月国家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届时请各供应商委派代表出席并携带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长春中医药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网》《长春中医药大学后勤网》上发布。  

采购人:长春中医药大学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净月街道博硕路1035号  

联系人:吕老师  

电话:0431-86172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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