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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医药大学第三届“杏林工匠”评选办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1-11-18

为进一步加强后勤队伍建设,提高技术岗位人员学技术、比贡献的积极性,全面推动后勤各项事业发展,促进后勤保障学校教学、科研能力提升。结合学校“三服务三提升”工程与后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

此次杏林工匠评选工作在充分考虑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等高技能人才的不同特点和布局下,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产生。

二、评选目标

通过评选若干具有精益求精、创新精神的“杏林工匠”,提升后勤技能人才岗位认同感,在全校范围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的舆论和氛围。

三、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执行学校的各项决策部署,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师生认可度较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本职业领域绝招绝技或具有较为突出的技术特长,创造了行业内公认的先进操作方法,得到部门和全校师生的认可。

2.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排除关键技术障碍、重大事故隐患,消除质量通病,贡献较大。

3.在本职岗位上刻苦钻研技术,在相关技能竞赛、评估考核中取得比较好的成绩,取得发明创造的专利或为学校在节能增效上产生实际价值。

4.具有其他突出业绩,得到社会公认的技能人才,并能提供相关业绩和成果。

四、组织机构

成立杏林工匠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景龙王胜军

副组长:李德新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于馨红王 宏王慧娟左玉雷 吕洪波 牟 曈李权睿李显军张 慧

五、评选程序

1、启动宣传阶段:

在后勤官方微信公众号及网站发布活动通知。

2、推荐申请阶段:

2021年11月18日-11月22日,推荐工作由各相关科室、中心负责填写《长春中医药大学“杏林工匠”评选推荐表》;个人自荐者,在后勤保障处网站下载填写。往届已获得“杏林工匠”称号的人员此次不参加评选。

联系人:张慧

办公电话:86172140

3、评选审核阶段:

2021年11月23日—24日,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评审会,对候选人事迹材料进行审核,直接打分,按“评选条件”进行打分,评选名额不超过5人,必要时可以进行班组集体展示。

附件:《长春中医药大学第三届“杏林工匠”评选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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