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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障处2019年电气零星工程维修项目谈判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4-28

后勤保障处2019年电气零星工程维修项目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2019XNTP-HQ-001 

一.采购条件 

后勤保障处2019年度电气零星工程维修项目,项目采购人为长春中医药大学,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谈判的方式选定合格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后勤保障处2019年电气零星工程维修项目 

2.2采购内容:高低压设备故障紧急抢修;校区高低压线路维修;单体建筑电气设施设备改造等项目 

2.3项目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 

2.4工程期限:2019年5月6日---2019年12月30日。 

2.5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法规、行业标准。 

2.6采购预算:18.8万元(以实际发生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谈判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谈判人应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3.3近三年内至少有类似项目的服务业绩(要求提供支持性证据)。 

3.4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有类似项目的服务业绩(要求提供支持性证据)。 

3.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谈判。 

3.7谈判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谈判将被作为无效应答文件被拒绝。 

四.谈判报名 

4.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9年4月28日至2019年4月30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谈判所需材料:企业资质、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业绩(以上材料为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谈判商务文件到长春中医药大学后勤保障处领取。 

五.谈判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4月30日16时。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后勤保障处(净月国家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有权另行组织谈判。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9年5月5日8时。进行谈判,长春中医药大学后勤保障处(净月国家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届时请各供应商委派代表出席并携带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长春中医药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网》《长春中医药大学后勤保障处网》上发布。 

采购人:长春中医药大学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净月街道博硕路1035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 0431-86172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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