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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障处2019---2021年造价咨询委托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4-28

后勤保障处2019---2021年造价咨询委托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 2019XNTP-HQ-002 

一.采购条件 

后勤保障处2019---2021年造价咨询委托服务项目,项目采购人为长春中医药大学,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谈判的方式选定合格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后勤保障处2019---2021年造价咨询委托服务项目 

2.2采购内容:2019年-2021年建设项目财政资金申请预算、2019年已批复专项资金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预算编制及其他零星维修工程结算(5万元以下)审核工作。 

2.3项目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 

2.4服务期限:2019年度。 

2.5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法规、行业标准。 

2.6采购预算:15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谈判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谈判人应具备工程造价甲级资质。 

3.3近三年内至少有类似项目的服务业绩(要求提供支持性证据)。 

3.4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有类似项目的服务业绩(要求提供支持性证据)。 

3.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谈判。 

3.7谈判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谈判将被作为无效应答文件被拒绝。 

四.谈判报名 

4.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9年4月28日至2019年4月30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谈判所需材料:企业资质、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企业业绩(以上材料为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谈判商务文件到长春中医药大学后勤保障处领取。 

五.谈判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4月30日16时。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后勤保障处(净月国家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有权另行组织谈判。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9年5月5日10时。进行谈判,长春中医药大学后勤保障处(净月国家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届时请各供应商委派代表出席并携带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长春中医药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网》《长春中医药大学后勤网》上发布。 

采购人:长春中医药大学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净月街道博硕路1035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 0431-86172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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