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师生学习生活实际需求,现对长春中医药大学综合服务中心房屋租赁项目服务进行公开邀请,欢迎国内有意向的服务单位或个人参与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二、房屋概况
服务期限为三年,除综合服务中心内已有经营项目(快递、水果店、西点店、电信、超市、美发、手机维修、打字复印照相、甜品店、移动、联通)及餐饮服务类,其他校内允许经营的合法项目均可报名,待学校综合评定立项后会通知报名单位或个人。
三、联系方式
项目服务邀请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19日。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长春中医药大学二公寓2楼后勤保障处)
联系人:于老师联系电话:86172140
长春中医药大学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