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录取研究生假期申请住宿的管理办法(试行)
各科研教学单位:
为保证学校各项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学生公寓的科学化管理,提升服务工作标准,为我校应届预录取研究生提前进入科研岗位提供便利,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入住管理要求:
1、申请学生身份为我校应届已录取研究生(净月校区计划内住宿)。
2、由学生本人提出入住申请,填写《预录取研究生假期住宿申请表》,导师本人签字确认。导师为该学生假期住宿管理的责任人,负责学生住宿期间的安全管理和行为管理。
3、假期研究生公寓实行门禁系统,学生出入公寓须持有本校核发的一卡通,由导师协助学生办理临时一卡通,在学生离校前完成办理工作。
4、假期临时住宿费用参照在校学生标准,每月120元,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取,入住前完成缴费(只缴纳假期住宿期间费用)。
5、住宿期间服从管理,接受寝室安全检查,在必要时配合寝室搬迁及床位整合。
6、住宿期间学生违反公寓管理相关规定的,如使用违章电器或经常晚归以及不服从公寓管理者,公寓管理部门将拒绝学生居住并将情况通报导师,同时不再接受该导师负责学生的此类住宿申请。
二、办理流程
1、办理入住须本人认真填写《预录取研究生假期住宿申请表》,导师签字确认。
2、学生办理假期临时一卡通,本校毕业学生可由导师协助,通过OA系统延长学生的一卡通注销时间等方式,具体操作可咨询现代技术教育中心网络部。
3、学生携带录取通知书或拟录取研究生名单截图、个人身份证、临时一卡通到公寓管理中心盖章审批并计算公寓费,按照缴费标准到学校计划财务处缴纳公寓费。
4、凭《预录取研究生假期住宿申请表》及公寓费缴费票据到指定公寓办理入住。
三、此办法由后勤保障处负责解释,自2018年6月起试行
附件:预录取研究生假期住宿申请表.docx
后勤保障处
2018年6月